皖垦茶区公司化改革的实践探索
发布日期:2016-12-19 浏览次数:2972
皖垦茶区现有敬亭山、十字铺、祠山岗、九连山四个茶场,拥有土地16.5万亩,人口3万多,职工9540人(其中离退休人员6400多人)。为探索农场公司化改革的有效路径,2010年,安徽农垦集团整合四场资源,组建了皖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到2015年底,茶业集团资产总额9.8亿元,比2010年底增长131.9%,地区生产总值4.3亿元,比2010年增长42.8%;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分别为1.2亿元和2502万元,比2010年各增长48.7%和174.9%,走出了一条适应农垦特点、符合农垦改革方向,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新路子。
一、在实践中逐步完善适应农场公司化改革的组织架构
安徽垦区属集团化管理体制的垦区,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和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下辖20个国有农(茶)场及其他若干单位。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安徽农垦整合区域资源,先后组建了皖垦种业、通和房产、皖垦茶业、皖垦食品、酒店集团、皖垦棉业以及类金融等多个专业公司,使之成为省农垦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专业公司产权关系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
皖垦茶业集团组建,设立茶业集团党工委(纪工委),加挂“茶区总场”的牌子,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茶叶集团整合资源,组建了志祥农业、资产运营、绿魁茶业、敬亭绿雪、青草湖酒业等实体公司,在实体公司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增强企业活力与竞争力。在四个茶场分别组建社区管理委员会,并经地方政府批准,设立了14个居民委员会。
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夯实农场公司化改革的经济支撑
主导产业是农场公司化的基础。如果主导产业不清、效益不显,农场公司化改革也将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
皖垦茶业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是茶区主导产业壮大期、垦地合作深化期、组织架构完善期。要树立“背靠资源、面向市场”的理念,围绕高效特色农业和城市综合服务业这两个主导产业,以项目为抓手,以混合所有制为手段扎实推进。努力把皖垦茶业打造成安徽农垦的重要经济板块和效益增长极,把茶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态优美、职工幸福的新垦区。
高效特色农业。一是在实施茶业“3+
城市综合服务业。重点是实施好一批前景好、效益高、特色明显的项目。近期,将以敬亭山场部“茶香小镇”建设和“山南中央街”商住综合体以及“优诗美地”小区开发以及“东升花园”配套为核心,推进土地开发。同时,加快推进九连山文化陵园、祠山岗加油加气站、周王养老休闲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茶区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三、发挥农垦土地资源优势,推进垦地合作迈上新台阶
皖垦茶区区位优势明显,多属城郊型农场。“十二五”期间,本着“立足长期、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地方政府共同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为茶区转型发展和经济实力的增强起到了关键的支撑作用。“十二五”期间,垦地合作开发商住用地1500多亩,土地挂牌价格也由期初的70万元/亩提高到目前的120万元/亩以上。同时,垦地合作共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征用农垦土地18000多亩,每年茶场获得的合作收益超过2000万元(不含土地补偿)。
“十三五”期间,皖垦茶业继续将共建工业园区作为垦地合作的重点。一方面,合力招商引资,加快项目落地,提高园区的档次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垦地双方合作协议,建立垦地合作资金台账和土地收益台账,加强落实检查,及时兑现地方政府的资金占用费、合作奖励、商住用地规划及指标等重点内容,确保农垦收益的长效化、制度化。同时,积极支持地方交通、电力、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国有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
四、创新体制机制,稳步推进社企分开
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关键是坚持社企分开,这直接关系到农场市场主体地位能否真正确立,农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能否得到全面提高。皖垦茶业集团在现有探索基础上深化社企分开改革,就必须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为指导,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在茶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建茶场(公司)和社区管理委员会,分别承担生产经营和社区管理职能,做到人员、经费、职能相对分开。茶场(公司)以资本为纽带管理实体企业,做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社区委下设居民委员会,建立以居民自治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机制,做到工作有序衔接、职能履行到位。
二是合理划分资产资源,既要确保茶场(公司)经营性资产完整、人员专职、业务独立,进而为股权多元化改革创造条件,又要确保社区正常的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公用经费、基本建设经费需要,以利社区和谐稳定。以此为目标,科学设置管理机构和财务科目。
三是要完善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经营机制,坚持和完善以职工家庭承包租赁经营为基础,创新股份制、公司制、合作社等农业经营形式,促进土地流转。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亩均效益和规模效益,促进职工增收。同时,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租期限等与职工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
四是妥善处理好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对办社会职能形成的债务进行甄别,纳入政府债务统一管理,按规定和程序核销呆坏账。从而使茶场(公司)轻装上阵,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五、立足农垦特点,多方合作开展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
农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承担国家使命而建立的,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场承担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是历史形成的,为支撑农垦事业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就必须剥离农场办社会职能(包括行政执法、事业性管理和公益性服务等)。结合皖垦茶区的实践,剥离农场办社会职能可以有以下途径:一是移交。几年来,皖垦茶区先后向地方移交了公检法、武装、电力等管理边界清楚、系统管理成熟度高的办社会职能。二是共建。茶区各场与地方政府本着共建共享、联合行政的原则,在规划、土地、市政执法、文明创建、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合作,形成政府依法授权、社区依法管理的衔接机制。三是购买服务。地方政府将茶场人员的城镇居民医保、低保、大病救助等纳入财政资金保障范围。四是管办分离、授权管理。特别是集团化垦区,省政府应赋予农场社区相应的管理权限和提供公共服务,将农垦各场的社区运行经费、公共服务经费、社会事业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同时,管理分配好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满足农垦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减轻茶场负担。五是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近年来,茶区各居委会开展了一系列的扶贫帮困、治安联防、民事调解等居民自治工作,组织了一系列文化、体育活动,实现了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六、农场公司化改革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资产资源的整合与划分。毫无疑问,经营性资产(资源)要划归公司。但土地资源如果不加区别地全部划归公司,不利于股权多元化改革。建议:已作价入资的土地可划归公司,其他土地划归社区(代表国家所有并获得土地补偿收益),但土地上面的生物资产划归公司经营。
二是用好国家惠农政策、民生政策,规范税收。建议:改革后的企业保留农场牌子,仍以农场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这样,既享受到国家减免农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也符合农场作为国有农业企业的实际,还能发挥“农场”的品牌效益。
三是合理确定各类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社企分开后,通常做法是企业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待遇与经营业绩挂钩,社区管理人员实行工资制,参照同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但社区管理人员从性质上看仍是企业员工,需交纳“五险一金”,在社区管理人员的事业编制尚未解决或国家保障政策尚未并轨之前,应合理保障他们的薪酬待遇,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四是规避风险,确保垦地合作中农场收益的长效化、制度化。皖垦茶区垦地合作开发土地近2万亩,地方政府欠付土地补偿费近3亿元,其中部分转作借款,支付利息,但未纳入账内核算。还有共建园区收益分配方式也只是双方协议约定,支付时间、数额也因地方财力状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垦地合作协议中明确的商住用地开发也应适时启动。
五是重视解决社区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十二五”期间,皖垦茶区建设各类保障房6401套及配套用房,垫付资金近7000万元,一方面,保障房的国有性质使社区承担了管理和维修费用(每年约400万元),另一方面,应探索租售并举等路子,尽快变现存量资金。同时,茶区职工只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区参照职工医保标准实行差额补贴,年补贴费用约500万元左右(2015年为474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占比80%以上。这些都必须纳入农场公司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切实加以解决。
(《中国农垦》2016年第10期,皖垦茶业集团董事长、党工委书记张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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