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垦集团全面推行“林长制”
发布日期:2018-11-30 浏览次数:5070
11月29日,安徽农垦集团印发《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部署全面推行“林长制”。《意见》指出,近年来,安徽农垦通过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森林抚育项目、开展绿化家园活动、调整林业结构等举措,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着力提升林业效益。2017年垦区森林覆盖率23.9%;林业产值3915万元,与“十二五”末相比,增加3.1%;无性系良种茶园和设施果园面积逐年扩大,亩均效益与“十二五”末相比,分别增加15.4%和12.5%。但与此同时,垦区仍存在森林总量不足、绿化水平不高、林业效益较低、林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林长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垦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垦区林业发展实际,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农垦林业生态保护,建设绿色垦区美好家园,促进农垦林业产业发展。
《意见》强调,集团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为契机,以全面落实林长制为保障,以实施“五绿”工程为抓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垦区绿化建设,努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做优做强做大林业产业,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总体目标是:2018年年底前,垦区林长制组织体系基本建成,农垦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和绿化区域均推行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持续发展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全覆盖;到2022年,垦区林地总面积不低于24万亩,新增林地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森林抚育总面积30万亩以上,改造和更新低产低效林1万亩,建立苗圃基地2个,新增无性系良种茶园4000亩,发展林下养殖面积5000亩,实现林业总产值、茶果园亩均效益、林下养殖效益同步增长。
《意见》明确了五项主要任务和六大保障措施,即聚焦“护绿”抓保护,聚焦“增绿”优生态,聚焦“管绿”强监管,聚焦“用绿”兴产业,聚焦“活绿”增活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划引领、保障投入,争取政策、创新机制,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强化管理、提高质量,开展督查、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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